年過古稀的老人,法院判決其六個子女每人每月給付40元贍養費,但子女十多年來拒絕履行判決。日前,當地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給古稀老人撐腰。
家住貴州省福泉市的老人程某銀,今年已經75歲,膝下有六個子女,1981年程某銀的妻子病故,程某銀沒有固定工作,為了將六個子女撫養成人,程某銀干過各種重體力活,甚至為了多打一份工,半夜去煤場挖煤掙錢,辛辛苦苦到把六個子女拉扯大。不料,到2000年,原本和睦的一家人卻因土地補償款分配問題發生糾紛,最后“反目成仇”。此后,六個子女對老父親變得越發“冷漠”,對老父親的生活起居“不聞不問”。老人忍無可忍,同年就把六個子女告上法庭,要求給付贍養費。2001年,福泉市法院判決六個子女每人每月給予老人40元贍養費,直至2015年,距離判決生效已經過了十五年,六個子女仍未給付老父親一分錢贍養費。
近兩年,老人的健康狀況一年不如一年,走起路來步履蹣跚,現在又患上了腦梗塞,話也說不太清楚,“我病了痛了,他們也不問一聲”,老人頓足痛心地說,“每月40塊的贍養費也不給”。無奈之下,2015年7月,老人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要求六個子女給付拖欠15年的贍養費30480元。
福泉市法院向六個被申請執行人送達了執行通知書,只有老大履行了義務,其他五個子女仍未履行。8月19日,福泉市法院根據程某銀老人的申請,執行法官先后趕到五個不履行贍養義務的子女家中,在五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見證下,將五個被執行人拘傳到了福泉市法院,到法院后,起五個子女還和老人激烈的爭辯,毫無悔意。
“高堂不養,還要對簿公堂,請你們摸摸自己的良心,對得起父母含辛茹苦的從小把你養那么大么?養老不孝,一報還一報,以后又如何教育你們的子女?”在法官批評教育下,幾個被執行紛紛低頭收聲,面有愧色。隨后法官又對被執行人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同時講明了如不履行贍養義務要承擔的法律后果。經過法理、情理的教育感化,迫于強大的執行壓力,大女兒首先表態,“其實我們都是愿意贍養老人的,家人之間也沒有什么大的矛盾”當即給付了拖欠多年的贍養費,老二也在執行法官的陪同下趕到銀行將錢取出交到老父親手中,老三、老幺取得了老人的諒解,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當老人拿到贍養費后,激動地對法官說,“沒想到法院能把事情辦得這么快,處理這么好,看來我們老人有法律、法院撐腰才靠譜”。 (李鴻 劉松)
- 上一篇:
-
賣房收款后惡意出租 被判拒執罪
已是第一篇
-
賣房收款后惡意出租 被判拒執罪
- 下一篇:
-
勾兌潤滑油披“名牌” 違法銷售獲暴利終受刑
已是最后一篇
-
勾兌潤滑油披“名牌” 違法銷售獲暴利終受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