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強化黨內監督執行力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建立健全黨內監督體系,只是為加強黨內監督打下了制度基礎,關鍵還要抓好執行落實。歷史經驗告訴人們,如果光有制度而不執行,再好的制度也等于沒有制度。因此,全黨必須加大黨內監督體系的執行力,在觀念轉變、職責分工、督促檢查、信息公開等方面落細落小落實,推動形成黨內監督的強大效力。
轉變觀念是前提。觀念是行動的先導。觀念轉不過來,行動就邁不開步。各級黨員領導干部應學會在監督下干事,習慣在約束中工作,適應在“聚光燈”下行使權力,主動接受各方面的監督。不要把監督看作是“跟自己過不去”,故意“找毛病”“挑刺兒”,而應把監督看作是一種提醒和愛護。同時,監督也是一種責任和義務,要堅決摒棄“事不關己、高高掛起”“多栽花、少挑刺”的庸俗哲學,敢于監督、自覺監督。
強化責任是重點。責任明、任務清,工作才能強力推進。監督主體要按照《條例》規定的各項監督職責,嚴格落實、深入推進,種好“責任田”,站好“監督崗”。只有各自切實履行職責,敢于動真碰硬,才能形成環環相扣、無縫銜接的“責任鏈”,實現黨內監督的全覆蓋、無死角。
督促問責是保障。加強督促檢查,是確保制度落實的重要手段。著力運用好這一手段,加大督促檢查力度,對執行制度不力的堅決追究責任。無論是黨委還是紀委或者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出現不履行黨內監督責任的情況都要承擔責任。只有督促檢查及時跟上,才能使黨內監督真正落地生根、發揮作用、見到實效。
信息公開是關鍵。管理學中有一個“金魚缸效應”,說的是只要魚缸是透明的,就能全方位看到缸內金魚的一舉一動。可以說,信息就是黨內監督的“金魚缸”,只有讓信息透明公開,將各級領導干部的權力行使置于廣大黨員的監督之下,權力才不會被濫用。應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加大黨內事務公開力度,讓黨員充分了解黨內事務,落實黨員民主監督知情權,讓一切“潛規則”、權力尋租、利益輸送等丑惡現象無處藏身。
微言大義
◆監督關口要前移,防病于未萌;監督體檢須趁早,查病于初起;監督探頭常開啟,治病于日常。
◆權力失去監督是災難禍害,私欲失去約束是洪水猛獸。
◆黨紀如尺,量出高矮胖瘦;監督似網,濾出真假美丑。
◆眾目睽睽之下,伸手必被捉;天地冥冥之間,貪念必遭譴。
◆監督別人,常有成人之美的胸懷;接受監督,常有虛心納諫的氣度;自我監督,常有三省吾身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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