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軟實力成為硬通貨
一邊是文化企業想發展而缺資金,一邊是銀行有資金卻不敢貸,本應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雙贏的買賣卻成了“拉郎配”,讓政府傷透了腦筋,問題出在哪呢? 文化企業的軟實力自然抵不過地產企業的硬通貨,因為有土地等抵押物的存在,地產企業被認為是“跑了和尚跑不了廟”。而文化企業則不同,其資產更多體現為創意、品牌、人才等“輕資產”,雖然“看上去很美”,但總有點“霧里看花”,難以讓銀行吃準“定心丸”,也就自然難以得到信貸支持。 因此,金融支持文化企業發展,光是空喊口號不行,還需要有切實措施將文化企業的軟實力轉化為看得見、摸得著的硬通貨,才能贏得銀行的信任。 事實上,國外文化企業的軟實力能夠獲得金融機構青睞,奧秘就在于有獨立客觀的資產評估機構,將文化企業看不見的軟實力轉化為可待價而沽的硬通貨。有了客觀公正的估價,文化企業的著作權、商標權等都可以用來質押融資,銀行也自然樂于將資金投給有硬通貨支撐的文化企業。 當然,處在發展初期的中國文化產業,離不開政府的政策支持,以政府擔保的方式為中小文化企業融資是很多國家在文化產業發展初期普遍采取的策略。同時,國家還可通過成立文化產業發展基金、對服務文化產業的金融機構給予稅收優惠等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金融機構服務文化產業的積極性,最終實現文化與金融的雙贏。(吳秋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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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章 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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