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祭英烈慰忠魂 心懷感恩有作為
松柏慰忠魂,黃花寄哀思。清明前夕,民政部公布了《烈士公祭辦法》,首次做出了對烈士公祭的規范和要求。河北、陜西、江蘇等地紛紛展開公祭活動,公祭行動喚起了人們對逝去英烈的緬懷和追憶,更警示著我們勿忘歷史、不負今朝。 烈士是一個國家和民族的氣節象征。多少英雄志士為了國家和民族的興亡、為了后人的幸福生活拋頭顱、灑熱血、奮發努力、鞠躬盡瘁。然而,一些地方烈士公墓因年久失修成了亂墳崗,一些烈士陵園被個別人圈占修建豪華別墅,更有個別陵園被高價變賣開發房地產。凡此種種,暴露的是一些人對信仰的缺失和對過去的背叛。 一個沒有英雄的民族是可悲的,一個不尊重英雄的民族是可哀的。如何對待逝去的英烈,將影響整個國家和民族的興衰命運。民政部門此次出臺《辦法》,就是為了推進烈士公祭活動規范化、法制化,以激發人們的愛國熱情、振奮民族精神、倡導奉獻意識。奏唱國歌、行鞠躬禮、敬獻花籃……莊嚴而隆重的形式,彰顯了國家和民族的歷史觀和價值導向。 公祭英烈告慰忠魂,需要今人心懷感恩,奮發有為。不忘卻歷史,才會懂得珍惜當下。先烈不懼崢嶸,以身許國,用鮮血和生命換來了民族獨立、國家振興。今天的我們唯有居安思危,奮發有為,才能用實際行動書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公祭英烈告慰忠魂,并非要大操大辦,更不能變為走走過場的形式主義。能否善待烈士的安息之地,還烈士陵園一片肅穆;能否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切實保障他們的權益;能否廣泛的宣傳事跡,讓烈士精神深入人心,才是公祭之外更值得關注的現實問題。 歲月流逝,英烈忠魂不朽。用公祭向開創今天幸福生活的英烈致敬,更應在公祭中繼承英烈們的崇高志向,為了國家的美好明天揚鞭奮進!(楊玉華 周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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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章 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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