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思想作為構建理想社會的基本價值取向,在中國傳統文化中可以找到它的淵源。 《禮記》中說:“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大同世界被視為理想的社會境界。儒家將“仁”視為最重要的道德原則,主張“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論語》里講“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認為人的本性是相近的。仁的出發點在于承認別人是與自己一樣的人。墨子宣揚兼愛,主張“視人之國,若視其國;視人之家,若視其家;視人之身,若視其身”,兼愛倡導的是不別親疏、不分遠近的“無差等之愛”。韓愈在《原道》里提出了“博愛之謂仁”。張載在《西銘》中提出“民吾同胞,物吾與也”,認為人與人的關系應是兄弟關系。這些主張在一定程度上包含著平等思想的因素。 需要指出的是,這種仁愛思想雖然有一定的積極意義,但也要看到它的內在矛盾:一方面宣揚“愛人”“仁民”,一方面又要維護等級和階級的區分。儒家主張的“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等思想,就是同平等的原則直接對立的。墨家兼愛的理想境界是:“天下之人皆相愛,強不執弱,眾不劫寡,富不侮貧,貴不敖賤,詐不欺愚。”這是在認可貧富貴賤的區別依然存在的基礎上,要求人們不相欺侮、和平共處。這種平等的思想也是不現實、不徹底的。 封建社會的農民運動將平等作為自己的價值理念和行動綱領。北宋農民起義領袖王小波提出“均貧富”的主張,南宋鐘相起義提出“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太平天國領袖洪秀全提出“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處不保暖”。農民起義將貴賤平等當做理想目標,并為此進行了不屈不撓的斗爭,但他們沒有也不可能實現這種理想。 近代思想家康有為進一步發展了平等的社會思想。他將封建等級制度視為人世苦難的重要根源,認為這違背了自由、平等、天賦人權的“公理”。在《大同書》中,他描繪了一個沒有國家、階級、種族、貴賤的區別,消滅了戰亂與貧窮,人人平等、人人幸福、天下為公的大同世界,但他又將實現大同之世的動力歸結于圣人的“不忍人之心”,這使得“他沒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條到達大同的路”。 社會主義制度為實現人人平等創造了條件。按照平等的原則,當代中國應當努力實現每個公民享有同等生存權利、得到同樣人格尊重、擁有同等發展機會,讓所有人共享社會改革發展的成果。 平等權是社會主義中國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平等是人際交往的前提。平等意味著相互尊重,平等協商,不傷害和侵犯他人利益。平等是社會發展的動力,平等地尊重人的主體地位、平等地維護人的權利和尊嚴,有助于激發人的主動性和創造性。習近平同志說過:“人生本平等,職業無貴賤。三百六十行,行行都是社會所需要的。不管他們從事的是體力勞動還是腦力勞動,是簡單勞動還是復雜勞動,只要有益于人民和社會,他們的勞動同樣是光榮的,同樣值得尊重。” 平等作為社會層面的重要價值觀念,是指社會應當為所有成員實現自身的生存發展,參與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追求自身合理正當的利益,提供平等的機會和條件。中國夢是中華民族的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要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的權利,讓每個人獲得發展自我和奉獻社會的機會,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沙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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