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寒執導的電影《后會無期》熱映,主題曲“平凡之路”讓人們再度關注歌手樸樹,他大學畢業后在家“啃老”的往事,也被再次挖掘出來。 明星啃老舊聞,固然可以成為輕松的談資,而對于那些收入微薄的老年人群體,被子女啃老卻并不好受。面對規模不小的啃老群體,《杭州市老年人權益保障規定(草案)》第二稿擬規定,禁止有獨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該草案目前正在征求意見。 這部法規在保護老年人權益方面作出了多項規定,卻偏偏防啃老這條招來不少質疑。在一些人看來,用法律禁令約束家庭道德問題屬于越界。即便“生米做成熟飯”,也會像之前“常回家看看”立法那樣倡導意味大于法律權威。 然而我認為,啃老不完全等同于家務事。倘若子女沒有獨立生活能力,或在共同家庭生活中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經濟支撐,與父母一起生活無可厚非。而“啃老一族”是具有謀生能力,卻不贍養扶助父母,還討要經濟資助。 根據我國憲法規定,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則規定,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顯而易見,不盡義務的啃老行為,已違背了法律精神,需要立法來調整。 盡管現實生活中,出于對子女的愛,或溺愛,一些老年人心理上并不排斥子女啃老,但“啃老一族”未盡贍養扶助的法律義務、老年人合法權益因此受損卻是客觀事實,而近來由啃老引發的多起血案,更敲響了立法警鐘。 客觀講,地方立法亦有可行空間。憲法、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的有關條文畢竟較抽象,像杭州市“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得以無業或者其它理由要求老年人提供經濟資助”的立法條文,則更具實操性。 當然,立法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藥。在消除啃老問題上,還需多管齊下,在健全社會保障機制、營造“老吾老”的良好風氣等方面,付出更多努力。(歐陽晨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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