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新華社一篇題為《“保護費”傷害了誰?——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件透視》的稿件,讓這起案件再次引發輿論關注。 新華社10日發布的最新消息稱,專案組初步核查,2010年至今,21世紀網平均每年與100多家擬上市公司、上市公司簽訂“廣告合同”,累計收取費用數億元。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涉案企業已達100多家。 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給新聞媒體帶來了哪些反思?記者就此采訪了專家和媒體人士。 華中師范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江作蘇從新媒體環境下的傳播角度分析認為,傳播秩序在新媒體環境下看起來混沌,其實有清晰的主線,那就是必須要有公信力。作為網站的把關人,若在這個問題上犯糊涂,那帶來的危害比傳統媒體更大。在他看來,21世紀網涉嫌嚴重經濟犯罪案提醒新聞工作者,在重視傳播技術、傳播實力擴張的同時,更應該重視軟實力建設,這個軟實力就是傳媒人的倫理道德。 此外,江作蘇認為,所有的傳播活動都對應有相應的法律關系。傳媒人今后要建立起守法的意識,“是傳播行為就有法律責任。21世紀網的做法,如果縱容或者任由其發生,那會對傳播氣氛造成很大的影響。” “21世紀網的‘有償不聞’行為讓媒體的輿論監督變了味道。”在中國傳媒大學副教授曹晚紅看來,之所以發生這樣的事情,其主要原因在于采編經營工作穿插以及單位內部暴露出的監管不力。“采編經營兩分開已提出了很多年,但更多強調和監管的對象是傳統媒體。而在新媒體方面,新聞職業教育的宣傳也好、考核也罷,似乎并沒有被重視。” 曹晚紅表示,此次事件也給其他媒體一個警示:注重一時經濟利益的行為無異于飲鴆止渴。“今后在加強傳統媒體采編人員培訓的同時,也應同樣重視網絡媒體采編力量的教育。在媒體融合大背景下,傳統媒體和新媒體的采編力量也在交叉融合,唯有整體提升從業人員素質,才能為媒體融合保駕護航,讓媒體有更好的發展基礎。” 《新聞與傳播研究》雜志副主編朱鴻軍認為,從制度層面來看,相較于傳統媒體,對新媒體的管理存在一定的死角。新聞戰線已經建立了一系列長效機制,也開展了相關的專項行動,但類似情況為什么依然接二連三地出現?他認為,“更多地與制度執行沒落地有關”。 談到如何對這些新聞界“腐敗頑疾”標本兼治,朱鴻軍建議首先要“老虎蒼蠅一起打”,讓記者沒有“撈一把”的僥幸心理。所謂“打老虎”,是要自己揭露一些負面典型,“打蒼蠅”則從大家習以為常的車馬費等小事上入手,在新聞界逐漸形成“反腐氛圍”。其次,還要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度,讓大家對制度由知道、了解逐漸變為一種自覺行為,同時將第三方監督制度化,真正讓新聞道德委員會發揮作用。朱鴻軍還表示,當下一些新聞從業者的生存壓力比較大,晉升空間也比較狹窄,從長遠角度來講,在薪酬待遇和個人長遠發展問題上,還要給新聞從業者一個相對好的發展空間。 21世紀網新聞敲詐利益鏈 21世紀網本是《21世紀經濟報道》的網絡電子版,2010年,出于發展考慮,報社管理層決定讓21世紀網獨立運營、獨立核算,由《21世紀經濟報道》副主編劉冬擔任負責人。 劉冬四處招兵買馬,作出明確分工——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主編周斌負責新聞采編工作;犯罪嫌疑人、21世紀網廣告部副總經理莫寶泉等人負責廣告業務,與企業洽談“合作”事宜。 周斌每周組織召開選題會議,選擇未與21世紀網建立“合作”關系的公司作為報道對象,撰寫負面報道在21世紀網上刊登;涉及重大、敏感題材的,則報給劉冬審定。 負面報道出來后,被報道的公司就會主動找上門來,或者通過公關公司與網站談合作,一般都是以“廣告合同”的形式。廣告合同一旦簽好,編輯部門就將網上的相關負面報道刪除。 21世紀網通過公關公司招攬介紹和業內新聞記者物色篩選等方式,尋找具有“上市”“擬上市”“重組”“轉型”等題材的上市公司或知名企業作為“目標”對象。(趙新樂 晉雅芬 李雪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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