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企”無以立業
去香港旅游時經常在地鐵站內看到一塊標語牌,上面寫著“扶握手,企定定”,問了當地人才知道,“企”是“站立”的意思。由此聯想到,雖字同義不同,但“企業”這個詞拆開來,也可以看做是“站立著的商業主體”。企業何以站立?我以為,靠的是道德、使命和責任。
近一段時間,“e租寶、中晉系案件”“魏則西事件”受到人民群眾廣泛關注,以及輿論質疑。一些企業如果把本應承擔的社會責任拋于腦后、只顧經濟效益不顧社會效益,就難以挺起胸膛站立起來,到最后危害的還是自身發展。
我們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企業是市場主體,市場經濟越發達,企業同老百姓的關系就越緊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企業要承擔企業的責任,黨和政府要承擔黨和政府的責任,哪一邊都不能放棄自己的責任。”無論在我國古代,還是在現代西方成熟的市場經濟體,對“百年老店”都倍加尊敬和贊譽。企業只有增強道德感、使命感、責任感,真正“站立起來”開展經營活動,才能基業長青,才不至于留下“本公司距百年老店還差九十九年”就轟然倒塌的坊間笑料。(楊 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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