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導游的自由執業,不僅能夠實現導游資源的優勝劣汰,更重要的是改善旅游市場、激活消費潛力
根據現行《旅游法》,導游為旅游者提供服務必須接受旅行社委派,不得私自承攬導游業務。
所以說,如果你是游客,無論你的導游性格好或不好,資歷豐富還是毫無經驗,都由不得你選擇。同理,如果你是一個導游,不管講解水平是否高超,學識修養是否到位,也不能自主決定提供服務的對象。
不過,這樣的情況正在悄然發生變化。
近日,國家旅游局下發通知,決定自5月起在江浙滬等9省市正式啟動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
自由執業,即取消“導游必須經旅行社委派”的強制要求。以成都的實踐來看,導游的薪資不再由旅行社支付,而是由享受到相應服務的游客,根據服務質量支付。
這樣,以往旺季忙不過來只求量不求質、淡季沒有客人只拿底薪的導游們,及過去上車睡覺下車拍照、挑選不慎誤入“黑團”的游客們,都將迎來一次大的改變。
對于缺乏核心競爭力的導游來說,來尋求服務的游客會越來越少,其結果要么是努力改善,要么是被行業淘汰。對于優秀導游來說,一方面是借助其自身優勢,吸引到更多游客,一定程度上會均衡地區旅游淡旺季的差異。另一方面是脫離了旅行社的接客轉包和費用的層層截留,與游客的直接交易會帶來更高的經濟回報。
對于游客來說,建立在優秀導游基礎上的出游,毫無疑問會是更好的旅游體驗。
由此看來,優秀導游的自由執業,不僅能夠實現導游資源的優勝劣汰,更重要的則是改善旅游市場、激活消費潛力。
不過,作為一個長期受到限制的領域,導游自由執業并不意味著全方位的放開,諸如對于游客安全、旅游體驗等方面的重視,理應提到更高的位置。而導游預約平臺、評價反饋體系、導游負面清單、價格標準核定等等,都需要一步一步推動。
導游自由執業試點工作剛剛正式啟動,即使過程未必一帆風順,但我們仍然期待變革。讓優秀導游脫穎而出,讓游客體驗更加舒適,讓以深度和專業性為賣點的旅游產品越來越多。(白之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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