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評: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記者孫鐵翔)國務院新聞辦14日公布《〈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實施評估報告》指出,《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2-2015年)》規定的目標任務如期完成。這充分表現出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全面有序推進人權事業發展的決心和信心,顯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巨大優越性。
中國人民深知人的價值、基本人權、人格尊嚴對社會發展進步的重大意義。多年來,我國堅持把人權的普遍性原則同中國實際相結合,顯著提高了人民生存權、發展權的保障水平,促進了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全面協調發展,成功走出了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人權發展道路。
人是社會實踐的主體,人權保障涉及社會發展的各個方面。一個有著13億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如何在加快推進現代化的進程中,促進人權事業發展,顯得尤為重要。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主動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不斷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改革發展紅利惠及全體人民,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中有更多獲得感。
然而,我們也必須清醒地認識到,雖然中國人權事業的發展取得巨大成就,但還面臨諸多挑戰。經濟發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協調、不可持續的問題仍然突出,城鄉區域發展差距仍然較大,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相關的醫療、教育、養老、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還有一些困難要解決,一些領域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形勢不容忽視。實現更高水平的人權保障任重道遠,依然要付出艱巨努力。
人權保障沒有最好,只有更好。實現人民充分享有人權是人類社會的共同奮斗目標。站在新的歷史起點上,中國將堅定不移地推進中國人權事業和世界人權事業的共同發展,不斷為人類文明進步事業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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