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鞏固和強化全體黨員的“足夠自信”,需要完善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整合監督力量和資源,保持監督認真的勁兒增而不減,善于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豐富監督手段和方式,需要從多方努力方能見到更多監督實效。
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紀委十八屆六次全會上發表重要講話,要求全黨同志對黨中央在反腐敗斗爭上的決心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取得的成績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帶來的正能量要有足夠自信,對反腐敗斗爭的光明前景要有足夠自信。
這四個“足夠自信”建立在扎實牢固而富有成效的實踐基礎之上,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高壓態勢始終不放松,問責追責力度切實加強,法律制度不斷健全和完善,改革務實深入推進,黨風政風民風不斷醇化,反腐敗信心大幅提振。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形勢依然嚴峻復雜,鞏固和強化全體黨員的“足夠自信”,需要完善監督體系頂層設計,整合監督力量和資源,保持監督認真的勁兒增而不減,善于發現和解決問題,不斷豐富監督手段和方式,需要從多方努力方能見到更多監督實效。
監督主體發力,人民群眾加力
認真使勁兒優化監督環境。監督主體的認真直接決定監督的力度和強度。黨的十八大以來,巡視、審計等監督措施威懾力明顯增強,紀檢監察網站點名道姓通報讓黨員干部“心有余悸”,電視問政讓政府部門領導“臉紅汗出”,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多數領導干部的民主生活會材料被“回鍋”,紀委的約談不再讓人感到輕松,函詢上的簽字背書都是沉甸甸的責任,個人有關事項多了抽審程序,斷崖式處理由部級干部擴展至處級或科員干部,打破了干部能上不能下的“常規”……各類監督主體共同發力,看得見的監督效果奏響了全面從嚴管黨治黨的序曲,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問題逐步得到解決。
從監督對象而言,認真體現在對待監督的態度和方式上。黨的十八大以來,絕大多數黨員領導干部開始注重公款消費的行為細節,不再把監督當成“耳邊風”,不敢明目張膽為違紀違法行為打招呼、求情。黨內的這種認真態度直接傳導給社會,引導廣大群眾對腐敗和不正之風開始認真起來。
中央紀委監察部的網站短期獲得數量驚人的點擊率,反腐敗的新聞信息在微信上得到大量轉發,在監督嚴格的組織文化和環境中,個人會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全體黨員要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上做到“足夠自信”,監督認真的勁兒只能增不能減。監督主體發力,監督對象接力,人民群眾加力,社會形成良好的監督文化,監督的效果才會融化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的有機成分,監督效果才會源源不斷地持續釋放。
科學設計提升監督效力
科學設計提升監督效力。首先要讓黨委扛上全方位監督的責任,第一位的任務是黨委監督,監督干部是黨委的重要職責。加強黨內監督的同時,要加強對國家機器的監督,讓權力運行的每個環節都受到有力監督,保證權力與責任對等。要加大監督檢查履職效能的再監督,既要防止監督中的亂作為,也要避免監督的不作為、慢作為。必須多種監督方式交叉運用、有機結合,對監督手段、方式的有效性經常性進行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改進,保證監督切實管細管實,做到有力有效。深化監督體制改革,整合與優化監督資源和力量,還要把黨內監督同國家監察、群眾監督結合,與法律監督、民主監督、審計監督、司法監督、輿論監督等協調,形成監督合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強化自律催化監督效果。監督離不開紀律和法律的外在約束和規制,同時也離不開領導干部的自律。“君子博學于文,約之以禮,亦可以弗畔矣夫”。自律強的人懂規矩、講規矩、守規矩,自覺約束自己才敢于擔當,才愿意克制欲望,才會收斂個人利益,堅持社會正義。“以約失之者,鮮矣”。不收斂自己的欲望,念頭就會成行動,過失就會成過錯,違紀就會變違法,小錯就會釀成大錯。自律是修身的基本內容,正其心,誠其意,方能修身、齊家。修身就得克己律己,“克己”才能“奉公”,“律己”才能廉潔“用權”。監督執紀要讓受監督對象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自愿接受和自覺改正錯誤,幫助其觸動自律的“開關”。領導干部的自律具有強烈的示范效應。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出臺八項規定帶頭嚴格執行,中央政治局的自律規定最后成為全黨的行為準則,很快帶來一股清新氣息。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要做到兩個自覺:一是管好自己,要從自身做起,廉潔用權,做遵紀守法的模范;二是管好他人,不能當“老好人”,要堅持原則、敢抓敢管,立“明規矩”破“潛規則”,通過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促進政治生態不斷改善。
問責倒逼防止監督乏力
發現問題矯正監督“近視”。實踐中,一些地方和部門的監督者常常變成“近視”,有的是假“近視”,知道矛盾是什么、問題在哪兒,但怕得罪人,不敢指出來,更不敢主動去解決。有的是“真近視”,由于能力素質差,工作不盡責,找不到問題,監督無從下手。監督者發現不了問題,是國家治理中的大問題。監督者必須堅持問題導向,瞄著問題去,著力解決具體的問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針對腐敗和作風的具體問題,中央紀委和地方紀委有針對性地出招,有力地打擊了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禮等亂象。但現實中,還有不少問題需要解決,如民主生活會走過場的問題仍很突出,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武器失靈、發現問題后還當“看客”和“說客”、一把手監督難等。對巡視、審計、媒體等監督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分類處置,在“件件有著落”上集中發力。紀檢機關、組織部門等要及時跟進,分清問題性質,讓所有問題都有明確說法;對問題整改情況,要“回頭看”,防止再犯和復發。
問責倒逼防止監督乏力。如果說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反腐倡廉建設的“牛鼻子”,問責則是牽“牛鼻子”的繩。“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和中央紀委開啟責任追究“壓力機”,真打“板子”處理人,2015年上半年就有370多個單位的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組)和4700多名黨員領導干部被問責,對少數人的問責卻問醒了大多數黨員干部,充分證明問責監督領域的“原子彈”具有強烈輻射性和沖擊力。雖然問責見效明顯,但存在的問題仍不少,如問責運用不均衡,抓安全事故等行政問責多、抓管黨治黨不力問責少,搞腐敗的被追究多,遏制不了腐敗的擔責少;監督制度布局還不夠合理,制度種類繁多,內容非常豐富,問責的規定卻“量少質劣”。要整合問責制度,制定切實可行的責任追究辦法,將過去分散于各個文件中的問責辦法規范整合、重新梳理,健全責任分解、檢查監督、目標考核、倒查追究的完整鏈條,實現問責內容、對象、事項、主體、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對發生重大案件和不正之風長期滋生蔓延的地方、部門和單位,要實行“一案雙查”,既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要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對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不力,發生嚴重違紀違法案件的地方、部門和國有企事業單位,要嚴肅追究紀委的責任。要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問責制度,做到誰提名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主持會議討論決定誰負責。建立領導干部插手重大事項記錄制度,對違規過問下級有關事項如實登記和問責。 (蔣來用 中國社科院社會學所廉政建設與社會評價研究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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